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好比有人调侃的那样——富人俱乐部,收入高、福利好、稳定性强的单位的职工公积金越高,住房问题解决的越好;收入低、福利差、稳定性弱的单位的职工公积金越低,住房问题往往无法得到解决。 而国家这方面的立法惩处力度不够,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不是法律,还停留在条例层面,直接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(社保、工商、税务、公积金管理部门)也没有完全履行他们的监管职能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总的说来,目前国家政府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在的市场经济,造成了各个领域、很多方面不如意的事情发生。
二是现在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,利欲熏心、唯利是图,根本不管工人的死活,能规避、能偷逃的税费,包括“五险一金”,尽量偷逃。甚至那些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临聘人员、无收入、无单位社会弱势群体,连最基本的“五险一金”都没有。